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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于洪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于政办发〔2023〕1号
2023年02月09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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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经开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于洪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9

(此件公开发布)


于洪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根据《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及《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于洪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和“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于洪“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为沈阳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保障。

二、编制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能力短板。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识别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能力短板及突出问题,着力解决部分固体废物收运能力不足、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的问题,科学施策,精准发力,持续提升城市固体废物治理水平。

坚持分类施策,注重创新驱动。分类推进于洪区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等固体废物管理相关制度、机制和模式的建设与完善,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探索建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和示范项目,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协同共治,推动减污增效。厘清固体废物管理职能职责,强化顶层设计,加强部门联动,综合运用政策、技术、市场和监管等措施,推进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治理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理念先行,倡导全民参与。全面增强“无废”意识,突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强化绿色生产和清洁生产。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2025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得到有效控制,资源化利用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历史堆存建筑垃圾基本得到安全处置,原生生活垃圾、污泥实现“零填埋”。风险防控及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

2035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显著下降,各类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利用处置,减污降碳成效显著,全民参与“无废文化”创建。

四、主要任务

(一)推行工业绿色生产,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1.推进工业绿色转型

积极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带动工业经济结构低碳转型。改造升级“老字号”,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绿色化水平。深度开发“原字号”,推进相关产业精深化、规模化发展,提高粉煤灰、煤矸石、炉渣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减少相关固体废物产量。培育壮大“新字号”,大力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培育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推进资源循环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再制造产业,培育再制造产业领军企业。(牵头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2.推进绿色工厂建设

以汽车、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为引领,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探索建立于洪绿色制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工厂模式。2025年,培育绿色工厂2个。(牵头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3.打造绿色供应链体系

在通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等重点行业,推动上下游产业绿色化。核心龙头企业实施伙伴式绿色供应商管理,将绿色工厂优先纳入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绿色产品。(牵头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4.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推进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进一步丰富园区循环化改造内涵,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到2025年,循环化改造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开展一般工业固废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调查评估。深入推进行业扶持政策,补贴支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组织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国家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目录,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等工业固废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生态修复等利用的规模化利用,推进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15%。(牵头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6.强化清洁生产审核

严格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降低工业固废产生数量及生产能耗。到2025年,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推行,其他行业领域清洁生产进一步深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降低至0.57吨/万元。(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改革局,配合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

7.推动降低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加快培育绿色产业市场主体,促进绿色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探索开展生活垃圾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领域减污降碳潜力分析,研究固体废物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及方法,探索形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碳排放核查体系。(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源固废资源化利用

1.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标准,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购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转运车辆,合理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农村特点推进简便易行的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利用方式。加快厨余垃圾等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形成与生活垃圾分类匹配的处理能力。2025年,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稳定保持在100%,区房产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实施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物业部门考核,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交警大队区发展改革局

2.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编制于洪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向社区延伸,探索推进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点和再生物资回收网点为载体,推进‘两网融合’工作。加快完善再生(废弃)物资回收和旧货(二手商品)流通网络,促进再生物资规范回收和旧货流通,促进再生物资和旧货循环利用。不断完善并积极推广“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提升再生资源回收效率。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1%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未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和统计追溯,到2025年,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达到95%。(牵头部门: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卫生健康区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3.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持续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落实国家有关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规定。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分批禁用一次性塑料餐具,显著降低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逐步推进全范围内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积极推广使用可循环快递箱(盒),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降低电商快件二次包装比例。依托全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实施绿色分拨、绿色网点试点,鼓励邮政快递网点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引导寄递企业建立实施绿色采购和快递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到2025年,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快递包装物减量成效显著,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99%。(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三)强化全程精细管理,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

1.强化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

深入实施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动态制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和重点贮存设施清单,严格防控重点源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产废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核查,加强危险废物类别与产生量识别管控。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及处置。(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部门:卫生健康

2.优化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结构

定期开展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和流向分析,科学引导提升利用处置能力和结构。加强危险废物填埋管控,严禁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鼓励企业通过可焚烧减量危险废物。到2025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降低15%。鼓励产生量大于1000吨的企业自建或采用“第三方运营”模式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鼓励企业“点对点”定向利用危险废物,加快废酸、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建设。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45%以上。(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

3.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区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识别与防控体系研究,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预警与管理决策支撑。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依托沈阳市突发环境事件专家队伍、应急监测队伍、环境应急救援和处置队伍。(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部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区应急局

4.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质增效,稳妥保障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加强医疗废物收运设施及中转能力建设,构建覆盖城区、近郊、远郊的全方位收运体系,实现城市和农村地区医疗废物收运全覆盖。统筹谋划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依托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形成充足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健全医疗废物应急收集处置体系,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保障所需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区城市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

(四)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

1.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实施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鼓励有机肥代替化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应用范围,强化农田病虫监测,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2.推进种养结合,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多种生态农业技术模式和“以养带种,以地定畜”粮草兼顾、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新型种养模式。加快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推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建设。引导畜禽养殖与种植基地有效对接,支持畜禽养殖场将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废水作为肥料还田利用,鼓励畜禽粪污就近就地综合利用。到2025年,于洪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3.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利用,综合考虑秸秆资源、产业基础、农民意愿等因素,推进秸秆就地就近、产业集中、规模利用等多种方式综合利用。推动落实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建设满足实际需要的收储点(站)。以玉米秸秆和稻谷秸秆为重点,持续推进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到2025年,于洪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4.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处理

定期开展农用废旧地膜残留监测,逐步建立农用废旧地膜残留监测制度。开展农膜生产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打击、查处违规生产销售劣质、超薄农膜行为。到2025年,探索建立可降解农膜试验点,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5.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

依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农药生产及经营单位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职责。以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为单位设立收集点,以专业化服务机构回收处理为主,以农药经营网点回收为辅。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押金返还制度。(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五)构建收集处置网络,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利用处置

1.推行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

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将绿色建筑纳入工程建设基本要求,加快普及高质量绿色建筑,到2025年,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规划建设,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率达到100%,创建3个建筑绿色改造示范区。逐年提高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新建建筑比例,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建筑产业技术应用体系,协同推行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到2025年,城镇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75%以上。(牵头部门:区城市建设局,配合部门:房产局)

2.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分类

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推进拆除工程及新建工程制定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对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强化落实源头分类拆卸、末端资源化利用。开展新建工程渣土就地回填、工程废料循环利用,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率。到2025年,实现域内建筑垃圾源头分类收集。(牵头部门:区城市建设局,配合部门:区城市管理局房产局)

3.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收集处理网络

科学规划建筑垃圾收集处理网络,合理布局建筑垃圾中转站。新建建筑垃圾中转站1座,探索在中转站及产生量较大的地区开展移动式建筑垃圾预处理,构建完善的建筑垃圾转运处理能力。牵头部门:区城市建设局)

4.妥善处置积存建筑垃圾

开展建筑垃圾积存情况摸底调查,建立并动态更新全建筑垃圾积存点清单。以建筑垃圾积存量大的区域为重点,开展建筑垃圾积存点清理,推行移动式预处理+分类转运结合模式。到2025年,完成城区历史积存建筑垃圾清理。(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区城市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六)激发社会生机活力,营造无废城市建设良好氛围

1.加强“无废”文化宣传推广

强化“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借助各类宣传平台,全方位展示“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的突出成绩和重要经验,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培育“无废文化”,推动形成适度节约、杜绝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分批向公众开放,充分发挥环境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功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委宣传部、文化旅游广电局,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城市建设局区交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教育局、行政执法

2.积极推动“无废细胞”建设

制定“无废工厂”“无废小区”“无废校园”“无废酒店”“无废景区”等“无废细胞”实施细则。推动多领域“无废细胞”建设,形成涵盖主要场景的工业源、生活源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模式,打造一批“无废细胞”试点,在资源节约、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到2025年,全开展“无废细胞”建设的数量达到20个。(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部门:各相关责任单位)

3.创建“无废工厂”

统筹推进“无废工厂”和“绿色工厂”创建,以源头减量、厂内循环、绿色低碳为原则打造一批无废工厂”,探索形成固体废物减量系统解决方案。(牵头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国资

4.创建“无废小区”

“无废城市”理念融入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深入践行生活垃圾分类,把“无废小区”创建和常态化垃圾分类工作相结合,引导居民养成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探索形成“无废小区”的建设样板。(牵头部门:房产局,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管理局

5.创建“无废校园”

“无废城市”理念融入绿色校园创建工作以现有国家绿色学校基础上,强化“无废城市”普及教育,将垃圾分类、废物再利用等无废理念融入学校展览、知识竞赛、定期参观环保教育基地等,培养学生对“无废城市”建设的认同和参与。(牵头部门:教育局,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商务局)

6.创建“无废酒店”

以星级酒店为试点,支持企业开展“无废酒店”创建活动;鼓励住宿企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探索减少食物浪费、高质量回收餐饮垃圾的有效方法和激励措施。(牵头部门:商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7.创建“无废景区”

推动一批绿色景区打造无废景区,强化景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废饮料瓶、餐饮垃圾等分类收运,鼓励园林垃圾就地处理,创新输出“无废城市”理念。(牵头部门:文化旅游广电局,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管理局

(七)加强四大体系建设,提升无废城市建设保障能力

1.加快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无废城市”建设领导组织机构为支撑,健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固体废物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要素完整、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联动机制,强化各相关部门落实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责任。研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泥、农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等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定期开展工业源固体废物产生和流向评估分析。(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执法局、商务局、区城市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配合部门:各相关责任单位)

2.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和执法

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污泥等领域多部门联合执法。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提高评估数量和频次。在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依法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区城市建设局,配合部门:区交大队

3.构建固体废物智慧监管立体服务系统

建立或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再生资源信息管理体系,完善现有智能监管平台,打通多部门信息壁垒,形成固体废物多部门、多领域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类固体废物管理数据以及市、区两级固体废物管理数据互联互通。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配合部门:各相关责任单位)

4.完善政府绿色采购体系

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和相关标准,积极推动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体系。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逐步加大在同类产品中的采购比例。牵头部门:各相关责任单位;配合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委、政府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作为“十四五”重点工作任务,统一部署。成立于洪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执行有力、推进有序的工作机制,调动全市力量和资源,共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从实际出发,研究细化分阶段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定期调度、推进、报告、评估制度,统筹推进各项任务。

(二)强化技术指导

充分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市级技术帮扶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指导作用。依托区级技术专家团队,对“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年度成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方案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整合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资源,针对“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和管理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解决方案。加强国内外技术经验交流,多渠道组织学习其他城市或地区“无废城市”建设中的先进制度、经验、技术、理念等,探索技术创新与管理制度协同发力的有效模式,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加强考核监督

建立“无废城市”监督考核体系和评价指标,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各部门“无废城市”建设责任,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跟踪调度,定期通报进展,开展督导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资金统筹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方式,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发行绿色债券等,用于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体系建设,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创新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基地组建产业联盟,形成整体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并帮助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对“无废城市”建设资金的统筹安排,优先安排产生量大、危害性强、涉及范围广、环境风险大的固体废物治理的项目投入,加大对基础性、全局性、公共性、协同性、创新性项目的支持力度。区财政加大对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的资金保障力度,在应急专项资金中明确无主危险废物政府代处置经费。

(五)做好宣传引导

面向党政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将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相关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及市民教育体系,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全市人民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引导各类机构和企业、园区、高校对“无废城市”的认知度、认可度和获得感,推动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举办“无废城市”高端论坛、经验交流会、技术推介会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投入“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公众依法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社会监督。


文件链接: 关于《于洪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件链接: 图解:于洪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