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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洪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3年06月12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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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推动生活服务消费恢复”“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辽宁省、沈阳市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工作要求,支持于洪区现代服务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经征求区财政局、税务局和各街道办事处意见并完善,形成《于洪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一是明确了重点奖励的行业方向为“对于洪区在电子商务网络零售、总部经济结算等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行业龙头企业,以及在现代物流、商贸流通、市场运行及相关批零住餐行业突出贡献企业”。

二是确定奖励具体内容为“连续三年应税销售额达到30亿元以上,或连续两年全口径税收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5万元资金奖励(不重复支持)”。

三是说明了申报其他要求和《办法》实施时限。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商务局

文件解读人:吴瑞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25320216



文件链接: 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于洪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链接: 图解: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于洪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