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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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彻查隐患、及时整改,坚决防范房屋安全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排查整治目标及原则
(一)整治目标
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即日起开始,在百日内取得整治实效。
(二)整治原则
一是坚持隐患就是事故,快查快改、立查立改,绝不能让安全风险转变为现实灾害。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问题导向,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
三是坚持提升本质安全,严厉打击自建房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制定管理政策,从源头上提升自建房安全。
三、排查整治任务
(一)整治范围
全区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拆迁安置区、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
(二)整治重点
用于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宗教活动等场所的经营性自建房或涉及公共安全、人员密集的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十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的房屋。
(三)整治内容
1.损坏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2.地基基础受损;
3.改变房屋用途;
4.消防安全不达标;
5.房屋使用失修失养;
6.周边环境存在隐患。
四、排查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精准评估。
(二)分类整治、消除隐患。
(三)完善制度、严格监管。
(四)协同配合、统筹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二)压实责任。
(三)强化督导。
(四)严肃惩戒。
(五)注重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