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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房产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房产局
2024年01月26日来源:于洪区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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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房产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积极主动更新部门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区房产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等制度要求,依据我局权责清单,进一步细化内部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和完善了住房保障、房改、物业工作流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于洪区房产局以职能为基础,依托政府网站,根据《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有关要求,持续深入研究信息发布内容、更新周期。

(五)监督保障

指定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按督考部门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考核相关工作。依托智慧中心等部门加大对政务公开信息的监管力度,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和反反馈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还不足,导致少数科室公开有畏难情绪;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还有待增强。

2024年,我局将扎实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好《条例》。进一步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及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学习效果,不断增强法治思维能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答复的规范性。严格落实好“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标准要求,全面提高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判断处置能力。三是加强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多部门协同合作,共享动态信息,完善好跨部门的沟通机制,防止因沟通不畅、答复信息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