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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财政局
2024年01月26日来源:于洪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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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于洪区财政局继续贯彻落实《条例》,深入扎实开展和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有效促进财政各项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

一是公开财政执法结果,及时发布2022年度于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结果的公告。二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按时公开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重点公开区财政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把关文件审核,保证信息高质量发布。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

(四)平台建设

2023年无自建平台,通过于洪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我局相关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工作,逐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但也暴露了一些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个别信息公开的时限滞后;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立不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还不够畅通等。下一步,要加强制度落实,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常态化,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