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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阳湖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南阳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01月18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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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于洪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南阳湖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市、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围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及时宣传报道了街道的各项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有力地推进了信息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


 为保证信息报送工作不走过场、不摆架子,真正使报送内容得到落实,达到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目的,办事处从规范信息公开公示流程做起,完成主动公开信息任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重点内容信息公开,增强财政资金等信息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加强回应关切力度。2021年共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城市综合执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栏目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


 南阳湖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从规范信息公开公示流程做起,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公开工作,按时限进行回复,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严格执行省、市、区的相关工作要求,办事处从规范信息公开公示流程做起,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公开公示从收集各科室公开公示信息开始,统一汇总,各个甄别,严禁出现涉密信息及敏感信息公开公示,首轮甄选后报送至党政综合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第二轮甄选甄别,后报送至主要领导,由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信息公开公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南阳湖街道根据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一致认为信息公开公示是展示南阳湖风采,拉近与群众之间距离的重要手段,街道成立了信息公开公示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大大增强了对信息化各项工作的审核和把关,由此完善了街道信息收集,保证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组织有力、系统健全、职责明确。街道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并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务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务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及时有效的传达到群众之中。


 (五)监督保障


 为了更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精准解读相关工作精神,南阳湖街道不断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和真实性,为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街道在政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我们仍要清醒的认识到,距离优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街道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首先对群众热切需求,盼望得到的社会热点信息公开公示反映不迅速,即使能够得到群众所需所想的信息,还是需要按照工作流程开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拉长了信息公开公示时间。


 其次对政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公示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21年度,南阳湖街道办事处没有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