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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于洪区城东湖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城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01月18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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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于洪区城东湖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城东湖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截止到2021年12月止,我街道主动公开涉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就业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安全生产栏目信息等16条。主动公布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方式,街道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及联系方式,公布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二)依申请公开


 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按时限进行回复,2021年共受理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公开信息的进行逐级审批原则,杜绝敏感词汇及涉密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内容准确。保障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街道根据上级要求,完善政府网站设置、以及相关信息的发布标准、内容、公开事项及时限,并专门制定街道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相关制度:一是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并配备专职人员一名,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发布。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三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


 街道为更好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维、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街道的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对单一,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街道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内容和要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积极发挥政务信息的借鉴作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信息发布时效性,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开创城东湖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街道没有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