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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于洪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2年01月18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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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沈阳市于洪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个部分内容组成,分别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将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


 (一)主动公开


 我局2021年度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于洪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将信息公开内容和效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及区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的编辑、审核、发布,及时更新动态类信息,较为全面的反映了我局各业务部门工作动态,有效的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局继续抓好信息公开版块建设,做到及时上传、及时更新,受到社会、企业的关注和肯定。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狠抓落实,严格执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本年度未发生一起举报、投诉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充实信息员队伍,强化工作职责。安排专人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流程等基本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区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部分目录信息公开数量偏少、机构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和区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事项,加强制度保障。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査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信息公开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扩大宣传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21年度于洪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没有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