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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于洪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财政局
2022年01月18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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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于洪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及时发布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决算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始终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内容安全、真实,全年未出现负面舆情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我局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工作,并积极安排专人参加政务公开网站培训。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审核等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真实,对违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的人力不足,形式简单,表现形式不够丰富。下一步,区财政局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持续发挥政府网站的宣传公开作用外,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推送关于区财政的最新动态,以及经验亮点成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21年度于洪区财政局没有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