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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于洪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年02月19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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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于洪区政务公开工作在于洪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沈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使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得到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情况。依托于洪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按照要求分别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公开机构与联系方式6大栏目,20个子栏目。

2.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604条,“沈阳市于洪区”公众号发布信息1499条,微博发布信息534条。

3.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沈阳市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于洪区以“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于洪区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于洪区按照线上宣传展示,线下服务办理的活动思路,依托“二三里”新闻媒体平台制作了于洪区“5·15政务公开日”专题活动板块,积极联系“沈阳日报”、“指尖沈阳”、“今日头条辽宁官方号”、“东北新闻网”、“国际在线”等多家知名媒体,对于洪区政务公开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让公众足不出户利用手机等网络新媒介进一步了解“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提升了公众了解政府、监督政府的意识,助力于洪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依申请公开工作,于洪区严格执行沈阳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的相关要求,着力开展规范化建设,从受理审查、到处理答复、再到案卷归档等各环节均做到了规范、有序。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共30件,其中信函受理25件,当面受理5件;答复30件,按期答复28件,延期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利用于洪官方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全方位、多角度的及时发布关于于洪区重大决策、民生政策解读、惠民利民举措、便民服务信息等。积极与新闻媒体、意见领袖等微博建立互动机制,发挥网评员的舆论引导作用,尤其在应对突发事件、引导热点问题中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强化政务微博、微信平台、领导信箱等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的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对区县政府网站的考核和评测要求,完成于洪区政府网站2020年度的考核评测标准。2020年全年更新新闻27391条、其中政务动态新闻26400条、概况类信息42条、信息公开信息884条、投诉回复选登65条,开设专栏专题5个,报市政府日报、周报共306件。同时,完成于洪区政府网站纳入沈阳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机构设在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明确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由政府办公室牵头并负责处理依申请公开及主动公开等工作。

2.强化业务培训。2020年度,针对事业单位改革、行政机构改革,从事政务公开人员流动比较大,有的同志刚接触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不熟悉、不了解的实际情况,组织区直部门、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和具体工作人员10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1次,有效提高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数量

行政许可

28513(件)

28513(件)

28513(件)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数量

行政处罚

516

516

516

行政强制

1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0

1.77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0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2

0

1

3

0

0

0

0

0

0

0

2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于洪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审查、报送、考核机制需进一步健全;二是部门存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整体发展还不平衡,各部门之间工作水平差距较大。针对上述问题,我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2021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力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抓巩固、促提高、见成效上下功夫,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