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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于洪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区统计局
2021年01月28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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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于洪区统计局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组成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区统计局通过于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统计信息、统计执法、经费预决算等33条。

  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局综合办公室、经济统计科提供统计优质服务,接听电话查询、接待来函来人查询200人次,提供统计数据1300余条。

  3. 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做法

    2020年,区统计局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计法》和《保密法》的要求,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统计数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确保做到信息公开程序规范、主动公开、内容真实、保证时效。

    (一)加强统计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局领导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统计信息公开责任制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建立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负专责的工作机制,明确由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上传、发布工作,其他科室密切配合,做到统一口径、统一发布全区经济运行数据。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保密法》的有关条例及其他政策法规,制订了区局统计信息报送程序、流程及制度。在发布信息时,先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审签,然后由分管领导把关,最后由主要领导审查后上网公开,保证了信息准确无误、有质量、有价值、不泄密。同时,我局结合上一年度通过的信息公开目录,年初对2019年公开信息及审核报送方式等进行了逐条审核,专门制定了一套信息公开、报送流程及管理办法,将公开信息的条目具体落实到相关科室,明确了各科室的信息公开职责,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内容,不定期检查网站申请公开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三)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方式。对统计信息发布、提供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发布形式进一步规范,发布前严格审核统计数据,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四)进一步拓宽统计信息公开渠道。整合区直各部门各单位统计数据信息资源,建立起覆盖区内所有街道办事处、经济区及相关部门的经济发展信息平台。坚持每月、每季度及时做好区内经济发展和科学决策支持平台数据的收集和更新工作,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及区直部门了解经济形势、了解区情乡情,提供统计决策信息支撑。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计划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要不断完善和细化2021年,在发挥好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责的基础上,主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好信息公开责任。细化信息采集公开职责和流程,面向全社会做好统计服务,及时采集和发布统计主要数据。二是提高信息质量。坚持以服务为导向,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做好信息的采编和审核的质量控制。三是发挥好信息的服务作用。积极主动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发挥好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