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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于洪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01月28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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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于洪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马上办、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跟进落实情况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力争做到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严密性,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信息发布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学习、培训

组织全局进行培训活动,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提高思想认识,消除认识误区,更新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将《于洪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列入全局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采取自主学习、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理论联系实际,服务于群众。

(四)严格把关审查

针对每条信息始终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的保密审查规定,做好层层领导把关,事事审查,将日常信息、公文运转程序与信息发布有机结合,确保信息保密关,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涉及党务信息、政务信息、财务信息、依法行政信息及其他各类信息。我局权责清单中的14项许可在于洪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全部公开,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来自公众及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书面申请。

  1.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2021年工作安排

    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情度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