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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于洪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区司法局
2021年01月28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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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于洪区司法局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依法公开,不断加强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领域、完善公开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机制逐步健全完善。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同时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是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法律七进”为载体,开展“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多元多层次融合,推动民法典宣传全面启动;充分运用新媒体,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各类活动共150余场次,受众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份,开设“于洪普法”抖音账号,丰富普法形式。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拓宽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面。组织开展“送法社区(村)”、“送法进民企”活动。共接待咨询502人次,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数464件,法律援助案件数74件,其他法律服务事项700人次。落实“跨省通办、网上办”,深化“放管服”,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公证,提升公证服务营商环境的力度,同时进一步优化继承公证办证流程,为当事人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贴心的公证服务;全面提高公证服务效能、缩短公证办结期限,实行及时出证制度。落实沈阳市司法局提出106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环节,将公证便民利民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广泛宣传,广大群众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责任,提高信息报送时效。为此,下一步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完善并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充实信息公开网站。完善公开栏、便民资料、新闻媒体、官方微博等公开方式,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司法行政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全面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坚持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完善法律援助、律师事务、公证工作等法律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和查询。

三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积极探索推广门户网站、微信、论坛等贴近群众的互动措施,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