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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于洪区卫健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区卫健局
2020年01月20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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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按照《于洪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 基本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创建公开载体,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抓好落实。

卫健局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对政务公开的形式、时限、内容也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要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领导主抓,要把推行办事公开作为一件大事,列入卫健局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并把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源头治腐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落实。区卫生局每年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度任职考核内容之一,实行责任追究。要求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医务人员自律意识和廉洁行医的自觉性,规范执法程序,以公开促公正和公平,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使卫生工作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结合卫健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2019年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充实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卫生局机关除在单位设立了公示栏外,还在政府信息网上对部门职责、内设机构、行政执卫生权内容、举报电话、行政审批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公示。各医疗卫生单位都分两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国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价,我区参加医改的七家乡镇卫生院和三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在门诊大厅公示了基本药物的进、销价格,保证百姓购买的药品价格的真实性。二是完善了卫健局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如卫生局重大决策问题、卫健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等。根据卫健局的实际有所侧重,对公开的内容、形式做了相应的规定,医务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延伸。

(二)以政务公开栏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部门工作职责、制度、办事程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区卫健局通过政务公开,增强了卫生行政管理的透明度。  

(三)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于洪区卫健局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实行“两有”,即有举报电话、有意见箱;“三挂”即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措施。各单位成立办事公开监督小组,对落实情况检查督促;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并经常开展活动。医疗服务窗口单位主动向社会各界、服务对象、出院患者发送征求意见书。  

三、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一)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17项行政许可、303项行政处罚等进行清理和确认;编制完成了卫生行政处罚、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等15项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了行政权力程序,加强了监督管理;将卫生行政部门执法的6部法律、29部条例规章进行了网上公示,并且加强了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处置。  

(二)加强平台建设,配备专人维护平台,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数据更新。按区府办的要求 ,对卫健局直接隶属、业务指导、工作联系的局属各单位的公共服务及管理职能、公开制度的建立、公开形式的情况进行清理和上报。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未接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申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不平衡,存在公开形式单调、公开内容不全、避重就轻、敷衍的现象;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此项工作,把政务公开扎扎实实做得更好,使卫生系统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