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等6项人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23〕4号)精神,按照博士毕业生补贴7万元、硕士毕业生补贴4万元、本科毕业生补贴2万元补贴标准,我区第六十二批符合补贴人员共有42人,金额共计117万元。
附件:
副本第六十二批于洪区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公示名单.xlsx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