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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公示
2023年11月20日来源:于洪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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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沈阳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2〕46号)要求,对首次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成功申领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我区符合条件的有1名毕业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于洪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第三批)公示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