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沈阳市于洪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政策解读
2022年12月16日来源:1
[字体: ] 打印

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重要部署及《辽宁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施方案》(辽职转办发〔2022〕2号)要求,全面落《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沈政发〔2022〕12号 )关于深化“放管服”工作的具体部署,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结合沈阳市一网通办示范全省、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工作,制定本《清单》。

工作过程

按照委、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印发《关于区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认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组织全部门对我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完成了《沈阳市于洪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有关部门意见,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和内部集体讨论程序并根据意见对《清单》予以完善区领导审议,以沈于政发〔2022〕32号文件印发

主要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辽宁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施方案》(辽职转办发〔2022〕2号)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沈政发〔2022〕12号)要求,我局组织区直各部门对我区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精准认领,事项范围没有超出上级清单范围,做到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二)加强行政许可事项运行管理。以规范运行为出发点,从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全面加强清单事项监督管理和统筹做好清单实施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十四项具体工作要求,确保我区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实施。

(三)厘清我区行政许可事项底数。经本轮梳理,我区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93项,涉及23个部门。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187项、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事6项。

(四)我区未认领的行政许可事项情况。对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中的323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区有129项未予认领。一是实施层级为市级,我区无审批权限。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二是与我区地理区位不相符。如“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文件链接: 图解:关于印发于洪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 的通知

文件链接: 关于印发于洪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