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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城市建设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2024年01月26日来源: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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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及区司法局《关于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我局现有职权主体数量1个,为于洪区城市建设局;委托主体数量1个,为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我局(含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在编在岗执法人员60人,参加培训考试合格人员54人,调离执法岗位人员1人(因工作关系调动,转为区应急执法部门)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目前,我局配备法制审核人员3人,无具有职业法律资格(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积极参加法制培训,定期对行政执法程序、法律法规开展学习,2023年度开展法制审核案件21件,法制审核纠正案件2件。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编制了于洪区城市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于2023年6月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开展涉及安全领域涉企检查3项,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燃气安全行政检查,已向同级司法机关报送检查实施情况。我局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年初制定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燃气安全检查计划,相比上一年新增了燃气安全监督检查。本年度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1件,行政检查221件,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企业回访242次,无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

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业务水平,我局年初组织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部门开展执法培训,6月份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线上培训,9月份组织了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进行学习培训。本年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培训23人。

七、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开展的行政处罚所采用的自由裁量基准为《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自由裁量权基准》、《沈阳市水务局自由裁量基准》。在行政执法工作,及时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做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选用工作。

八、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145项,其中行政许可68项,行政处罚21项、其他行政决定56项。

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我局及时在相关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其中行政许可公示68项,行政处罚公示21项,其他行政权力公示56项。

九、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1、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与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情况

我局现有执法记录仪7台,照相机14个,配备比例1:2.57。同时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采用智能手机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确保证据采集完整,执法记录过程规范。

2、固定场所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目前,我局委托的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具有固定场所记录设备。

3、将音像设备采购纳入预算情况

我局已将音像设备采购纳入预算,用于音像设备的采购及更新维护。

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主要行政负责人对行政执法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人人有分工,个个有责任,齐抓共管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的工作局面。在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工作中,积极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法治思想教育,严格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