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有职权主体一个,无授权及委托主体。
二、现有在岗在编人员3名,其中3人已经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三、平罗街道办事处不涉及“涉企检查”和“涉企备案”。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