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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于洪区执法分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2024年01月25日来源: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洪区执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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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地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经国务院授权,并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具体行使本市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各区、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于洪区执法分局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机构。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于洪区执法分局在编在岗人员共计55人(1人为工勤编不具备执法资格),今年1人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已成绩合格。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于洪区执法分局现有法制审核人员3人,具有职业律师资格

人员0人,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学习新法律法规及新版执法文书使用、并对法制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互相沟通并向上级请示指导。2023年度共审核案件175件,纠正案件41件。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于洪区执法分局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机构。行使市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部分职权,市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政府指定网站公示公开。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于洪区执法分局不具备检查权,未开展涉企检查。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于洪区执法分局不具备检查权,未开展涉企检查。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于洪区执法分局定期组织开展本执法领域法律法规培训及

法律文书培训会5场次,定期参加上级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培训。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于洪区执法分局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机构。执行市局自由裁量基准。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对全年行政处罚类175件行政处罚决定做到公示公开。

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2023年共上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1件,其中涉企重大处罚

备案2件。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于洪区执法分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与执法人员配备1:1

保证每名执法人员都有执法记录设备,已配备固定场所记录设备,已将音像设备采购纳入财政预算。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编制各项制度5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