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22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对《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第二轮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的修改建议和意见。至2020年7月22日征求意见截止日,共征集到意见建议1条。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各方面征求意见代市政府修订《通告》内容,并履行发布程序。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