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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沈阳市于洪区卓希尚品生鲜店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02月02日来源: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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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卓希尚品生鲜店经营的豇豆产品

(一)经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沈阳市于洪区卓希尚品生鲜店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为2023年9月4日)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克百威项目超标。

(二)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为№:DBJ23210100216800733)。当事人对抽样检验结论未提出异议,未提出复检要求。根据调查共购进豇豆7.5公斤,货值82.5元。当事人称上述该豇豆已全部售出,对上述豇豆是不合格产品并不知情。并提供了食品来源渠道、检验报告和进销货台账等证明材料。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沈阳市于洪区卓希尚品生鲜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案的豇豆,同时责令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经营企业立即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企业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54条可以免于处罚。

(三)沈阳市于洪区卓希尚品生鲜店已经不再经营该供应商产品,2023年10月17日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迎宾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沈阳市于洪区卓希尚品生鲜店进行复核,未发现经营问题产品。

(四)追根溯源不合格食品来源,通报新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