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关于窦爱军等同志的任免决定
2017年03月23日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经2016年12月29日教育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任命:
窦爱军同志为于洪区杨士中心小学幼儿园园长;
唐建军同志为于洪区花城学校幼儿园园长;
祖宪坤同志为于洪区北李官小学幼儿园园长;
佟励东同志为于洪区东平湖街第一小学幼儿园园长;
高智勇同志为于洪区光辉中心幼儿园园长;
李伟华同志为于洪区解放中心幼儿园园长;
张凤君同志为于洪区三十家中心幼儿园园长;
毛晶同志为于洪区于洪小学幼儿园园长;
刘国利同志为于洪区马三家小学幼儿园园长;
陈宏梅同志为于洪区造化中心幼儿园园长;
刘福田同志为于洪区平罗中心幼儿园园长;
白基松同志为于洪区吴家荒朝鲜族学校幼儿园园长;
王绍军同志为于洪区大兴学校幼儿园园长;
张艳秋同志为于洪区于洪新城第一小学幼儿园园长;
窦爱军同志为于洪区于洪新城第二小学幼儿园园长;
佟长林同志为于洪区华城小学幼儿园园长;
高振军同志为于洪区八家子小学幼儿园园长;
孙艳杰同志为于洪区国奥小学幼儿园园长。
2016年12月29日
于洪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