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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建智慧交通综合管理系统建议(市人大第0586号)的答复
2024年04月12日来源:于洪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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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代表:

您提出关于筹建智慧交通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政府接到代表意见后,积极沟通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产权单位和维护部门。经与市交警局、市建委、区公安分局、中国联通于洪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沟通,了解到我区现有的900处电子警察,是区政府为于洪公安分局“雪亮工程”进行的建设,从中分离出900个摄像头用以交警部门进行违停抓拍,该建设工程为企业垫资实施,以设备租赁的形式工作,但设备产权不在区政府,所以市建委暂时无法收回。且电子警察前端设备维护合同的期限截止到2026年,暂时无法完成设备维护的交接。代表您提出的整改情况,需要我区完成设备的产权收购,再进行与市建委的产权交接。目前,交警部门终端设备使用为试用版,只能启动200个摄像头,并且由市交警支队负责违法信息录入工作。待我区对设备和软件进行升级改造后,将全面启用剩余700个电子违停抓拍摄像头。

感谢您对我区交警部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