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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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于洪区蒲河生态廊道沿线设施农业园区建设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区高度重视,区政府办公室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实地踏勘,经各部门调查研究,蒲河北岸景观路改扩建存在如下政策障碍:
一是现状蒲河景观路均位于“三区三线”分界处。景观路在建设之初并未办理用地手续,属于存量违法用地。按照《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2023年修订)》文件规定,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建设用地上进行翻新、翻建及新建行为应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二是要符合防洪抢险要求。蒲河为市级管理河流,其堤顶路为防汛抢险道路,并未作为公路进行过相关审批。同时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与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相关要求,不得缩窄行洪断面,且工程建设方案应由省市水利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三是存在道路安全隐患。蒲河北岸景观路为单向行驶路段且道路两侧临水临崖,拓宽道路容易引发车辆侧翻等一系列交通事故。
鉴于上述情况,蒲河北岸景观路暂无法实现加宽改造。为促进前辛台村采摘园发展壮大,我区将进一步完善公路路网格局,实现公路向产业园区延伸,并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为采摘园扩大生产规模提供交通设施保障。同时,我区将结合四环快速路改造,取消前辛台村附近平交道口,实现四环快速路于洪段快速通行,方便村民及游客高效、便捷的在市区与采摘园之间往返。
诚挚感谢您对我区设施农业园区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区将继续努力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全区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