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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小河需要继续整治建议(市人大第0044号)的答复
2020年06月29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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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权代表:

您在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南小河治理不到位仍然流黑臭水需要继续整治的建议我已收悉,并于20204月向您进行汇报,现将进行答复如下。

南小河(造化排支)河水主要来自皇姑区,起点为并排的2个涵洞,涵洞排水进入南小河,所以其排水水质决定南小河水质。

于洪区政府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于洪生态环保分局主要领导带队到现场调查,并于41日现场采样检测。监测结果表明,暗涵一侧(北侧)排口水质达到污水处理厂1A标准,经查为皇姑区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属于达标排放;暗涵另一侧(南侧)排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指标较高,明显属于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后经调查了解,明确该股污水为皇姑区市政管网对接不严导致污水渗漏所致。为解决此问题,将上述情况已通报皇姑生态环境分局,该局也已向皇姑区政府上报。

下一步,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将密切跟踪皇姑生态环境分局对南小河水质改善工作,关注南小河暗涵排水情况,并定期采样监测,实时掌握南小河水质变化,及时反映问题,推动解决污水渗漏排入河道的问题,确保南小河水质达标,还百姓一个水质清澈的优美环境。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