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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
2023年02月23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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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落实情况报告

区人大: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将国资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一)提升管理意识

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738号)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减少资产浪费和流失,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巩固工作成果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领域资产专项整治工作。在“管”字上下功夫,夯实工作责任,优化管理手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稳步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经理层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各治理主体“权责法定、权责透明、运转协调、有效制衡”,落实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以及监事会有效监督的职能作用。

(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编制《于洪区2023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口径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努力提高资本的投入产出水平和资本运营质量。

(三)规范监管平台运行

按照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要求,积极与市国资委监管平台的有效对接,全力推进于洪区国资监管平台一期建设,督促各区属国有企业继续录入平台信息,完成国资监管平台的成熟应用,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发展质量。

(四)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的监督。充分发挥企业内外部监督力量作用,对决策审批、审计评估、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产权交易一律在产交所进行信息披露,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

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工作安排,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融合,在进一步完善业务需求、夯实资产数据信息标准的基础上,积极与财政预算部门对接,明确各方责任,实现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与已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对接的基础工作顺利完成,全面提升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质量和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益

(一)推动资本向关键领域集中

推动国有资本向园区开发、新基建、城乡基础设施等关键领域集中。加快投资建设沈阳永安智能制造产业园。该项目作为沈阳市20个特色重点园区之一,一期主体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11家规上工业企业入驻,另有21个入园项目正在洽谈中,其中涵盖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严格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综合运用平时、年度、专项等多种方式考核。牢固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党对企业队伍的领导,努力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政治过硬、治企有方、堪担重任、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队伍。  

(三)强化区属国有企业业绩考核机制

根据《于洪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试行办法》《于洪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针对企业功能定位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对纳入绩效考核的企业,以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国资收益和资产负债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审计,有效发挥考核评价体系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全面评价和对标引导作用。同时,围绕“招商为要、项目为王、落地为大”工作要求,以辽宁永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试点,优化考核指标设定,突破原有考核模式,建立以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税收贡献为主,园区建设为辅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四)落实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

按照省、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部署,根据《于洪区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将改革重点工作任务量化为具体指标,围绕国企改革、国资运营、国资监管、国企党建,运用提高运营效率的改革措施,“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

特此报告。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