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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
2021年12月29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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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将国资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

(一)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机统一,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下辖基层党组织全部完成了《基层党组织前置讨论重大事项规定清单》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实施清单》制定工作, 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依据省、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部署,制定了《于洪区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调整、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对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指标进行了量化,定期研究推动重点工作,有效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为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三)完成区属企业集团化建设。依据市国资委相关文件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主业为重点,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因企制宜,推动“产业相近、业务相关”的企业进行集团组建。结合我区国企实际情况,参照各自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将14家国有一级企业整合重组为7家,即组建3家企业集团公司,保留4家一级企业。从而整合国有资本和公共服务资源,基本形成“区国资局——企业集团——各级国有企业”三级架构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制。

二、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水平

(一)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规范董事会制度,实现应建尽建。在区属29户企业中建立规范董事会制度,全面落实董事会职权,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厘清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全面落实各项权利。推动党委(党支部)、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不缺位、不越位、不相互替代、不各自为政。积极探索和推进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在具备条件的区属国有独资企业试行外部董事。

(二)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向园区开发、新基建、城乡基础设施等关键领域集中。进一步落实“管委会+平台公司”市场化运营模式,推进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促进沈阳永安智能制造产业园开发建设,为辽宁永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续增资;进一步压减管理层级,将资产优良的企业纳入集团管理,实现资源整合,发展壮大优势企业与产业。在产城融合片区建设新兴产业园,重点推进京沈对口合作产业园核心区——永安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目前京沈对口合作产业园核心区永安智能产业园一期12栋楼主体工程建设已经完工,正在有序推进内部设施建设。

(三)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实现国有企业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聘请3家社会中介机构对全区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情况进行专项调查,为下一步制订工资总额和差异化薪酬机制奠定基础。严格落实《辽宁永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过渡期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要求,健全薪酬制度体系,建立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采取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方式,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通过市场化择优招聘管理人才,以合同方式实行契约化管理,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

三、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一)优化监管方式,转变监管体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缴。编制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口径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努力提高资本的投入产出水平和资本运营质量,2020年实现上缴国资收益1297万元。提高国有资产监督效能,推动国资监管体制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

(二)建设国资监管平台,提高监督效能。实现与市国资委监管平台的有效对接的基础上,聘请专业机构启动于洪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一期建设,现系统模块已经搭建完成,正准备启动服务器建设工程,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委托中介机构对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审计,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通过激励和奖惩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发展质量,结合2020年度计划指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合理制定2021年度考核指标,提高制约监督质效。

(三)建立追责体系,健全内审制度。制定《于洪区区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覆盖全区国资系统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用3家中介机构对区属企业开展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化解企业风险。

(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升监督能力。一是扎实有序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国有企业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区国资局组织开展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对重要领域及重要部门进行专项资产清查,摸清家底,理清国有资产动态,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国资保障。二是强化国有资产数据信息管理工作。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工作安排,组织全区纳入国资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线上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编制业务培训,并顺利完成洪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三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严把资产“出口关”,确保国有资产有效使用和合理流动。结合近年资产处置实际情况,对原《于洪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无偿转让、盘盈资产审批权限及中介机构选定方式进行了修改。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程序和资产处置行为,提高了资产处置工作效率。

特此报告。

 

 

 

 

 

于洪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110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