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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3件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销号公示
2023年09月25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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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
1D2LN202104060016于洪区吉力湖街与细河路交汇处的仙女河污水处理厂,将黑色污水直接排放至河内,处理污水过程中排放刺鼻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2021年4月7日,于洪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对仙女河污水处理厂及其周边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查,案件部分属实。
  1、尾水水质稳定达标,无排黑臭污水情况
仙女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指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标准;水厂进出水口均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进水和尾水水质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多项重要指标进行实时监测,未发现该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的情况。于洪生态环境分局每月进行监督性监测,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在日常巡查中也从未发现该污水处理厂排黑色污水情况。
  2、臭气调查情况
污水处理厂臭气调查情况:水厂生产全过程安装了除臭系统,臭气达标,仙女河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工艺中,其脱水间、除臭间、滤池管道、曝气生物滤池、后置反硝化生物滤池、加砂沉淀池、紫外线消毒池、污泥储池等多个工段都会产生臭气。为降低生产工艺臭气污染,水厂分别于2019、2020年实施二次除臭改造,强化除臭效果,一是对厂区所有构筑物实施加盖,在原有一二线除臭间改造基础上又新建两座除臭间,对全厂臭气进行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确保达标排放;二是新建两座污泥贮存料仓,最大污泥贮存能力1000立方米,确保实现污泥不落地;三是2021年以来加强了污泥装车过程监管,在车辆在污泥料仓间装车期间,料仓间大门关闭,车辆走后,在除臭系统未将料仓间臭气浓度降至允许范围前,不得开启料仓间大门。同时保证厂内污泥运输车辆不多于1辆,装满即走不得停留;四是按规定每季度开展第三方监督性检测,监测结果表明,除臭系统排放的废气臭味达到《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的15m排放标准,厂界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厂界废气二级标准,臭气达标。
  水厂周边臭气调查情况:针对百姓关注的臭味污染问题,于洪生态环境分局鉴于污水处理厂除臭工作成效以及日常运行管理规范,已不再是臭味主要来源,对水厂周边环境进行了系统的排查,经查,在水厂西侧细河西岸人行步道旁边绿地内发现有6个污水井,有明显气流,且伴有恶臭气味,在该处井口气味释放情况与居民投诉时间比较吻合,据了解这些井是2020年建成投运的西部污水处理厂污水转输泵站沿线的检修井。
   仙女河污水处理厂积极落实整改。一是继续加强厂区污泥车辆及料仓管理,污泥车满即走,料仓大门常闭;二是将厂区现有两座地下反冲洗废水池纳入除臭工程新增计划,对其通风口等进行加盖封闭,气体负压收集后,引入现有除臭系统处理。同时对厂区内全部地下工艺井排查,密封,防止可能的气体排放;三是针对污泥缓冲池重点臭气源,今年计划对2015年建成的反吊膜与缓冲池池体连接部分重新密闭,剔除风化腐蚀的密封材料,选取优质耐腐蚀密封材料重新对反吊膜与池体连接部分密闭。为进一步降低臭味影响,2023年水厂投入资金两百万,新建了化学除臭设施,对原有设施再次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工程已完工并已调试运行,经三方检测公司检测,检测结果中各项污染物指标均有较大幅度下降,除臭改造效果明显。
    于洪区政府和市水务局全面落实相关工作计划,力争将该区域臭味影响降到最小。一是加强污水泵站及管网管控和清掏,降低污染负荷。市水务局在对仙女河污水厂周边临近井盖进行了逐个排查的基础上,加强仙女河污水厂周边泵站前池清掏工作,减少淤泥淤积,同时将对污水处理厂附近细河上游的揽军泵站、滑翔泵站进行汇水区雨污混接点清理,真正实现雨污分流,避免因汛期泄洪,造成泵站和管道淤泥和污水进入河道。二是清理管网雨污混接,有效降低管网污水负荷.为实现于洪新城地区雨、污分流,缓解污水处理厂处理压力,降低管道臭气释放,于洪区在继2020年投资423.8万元完成南阳湖地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后,2021年计划投资3200万元,继续解决剩余点位的雨污摘除工程。
  1、城东湖街污、雨水干线(3、4标段):施工中标价约1817万元。工程北起沈辽路,南至汪河路,管线全长约2000米。其中雨水管线长约1600米,管径D800-D1200;污水管线长约400米,管径D600。
工程已于5月31日进场,现排水管线施工已完成,正在进行路面恢复,预计8月10日前全部完工。
2、大通湖街污、雨水干线(5标段):施工中标价约646万元。工程北起汪河路,南至阳光路,管线全长约950米。其中雨水管线长约600米,管径D800;污水管线长约350米,管径D600。
  工程涉及与地铁交叉,地铁审批手续于7月14日办理完成,7月15日正式进行工程主体施工,目前工程已完工,路面恢复完成。
2D2LN202104160034于洪区仙女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放到细河,产生的臭味扰民。   2021年4月7日,于洪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对仙女河污水处理厂及其周边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查,案件部分属实。
  1、尾水水质稳定达标,无排黑臭污水情况
仙女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指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标准;水厂进出水口均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进水和尾水水质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多项重要指标进行实时监测,未发现该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的情况。于洪生态环境分局每月进行监督性监测,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在日常巡查中也从未发现该污水处理厂排黑色污水情况。
  2、臭气调查情况
污水处理厂臭气调查情况:水厂生产全过程安装了除臭系统,臭气达标,仙女河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工艺中,其脱水间、除臭间、滤池管道、曝气生物滤池、后置反硝化生物滤池、加砂沉淀池、紫外线消毒池、污泥储池等多个工段都会产生臭气。为降低生产工艺臭气污染,水厂分别于2019、2020年实施二次除臭改造,强化除臭效果,一是对厂区所有构筑物实施加盖,在原有一二线除臭间改造基础上又新建两座除臭间,对全厂臭气进行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确保达标排放;二是新建两座污泥贮存料仓,最大污泥贮存能力1000立方米,确保实现污泥不落地;三是2021年以来加强了污泥装车过程监管,在车辆在污泥料仓间装车期间,料仓间大门关闭,车辆走后,在除臭系统未将料仓间臭气浓度降至允许范围前,不得开启料仓间大门。同时保证厂内污泥运输车辆不多于1辆,装满即走不得停留;四是按规定每季度开展第三方监督性检测,监测结果表明,除臭系统排放的废气臭味达到《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的15m排放标准,厂界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厂界废气二级标准,臭气达标。
  水厂周边臭气调查情况:针对百姓关注的臭味污染问题,于洪生态环境分局鉴于污水处理厂除臭工作成效以及日常运行管理规范,已不再是臭味主要来源,对水厂周边环境进行了系统的排查,经查,在水厂西侧细河西岸人行步道旁边绿地内发现有6个污水井,有明显气流,且伴有恶臭气味,在该处井口气味释放情况与居民投诉时间比较吻合,据了解这些井是2020年建成投运的西部污水处理厂污水转输泵站沿线的检修井。
   仙女河污水处理厂积极落实整改。一是继续加强厂区污泥车辆及料仓管理,污泥车满即走,料仓大门常闭;二是将厂区现有两座地下反冲洗废水池纳入除臭工程新增计划,对其通风口等进行加盖封闭,气体负压收集后,引入现有除臭系统处理。同时对厂区内全部地下工艺井排查,密封,防止可能的气体排放;三是针对污泥缓冲池重点臭气源,今年计划对2015年建成的反吊膜与缓冲池池体连接部分重新密闭,剔除风化腐蚀的密封材料,选取优质耐腐蚀密封材料重新对反吊膜与池体连接部分密闭。为进一步降低臭味影响,2023年水厂投入资金两百万,新建了化学除臭设施,对原有设施再次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工程已完工并已调试运行,经三方检测公司检测,检测结果中各项污染物指标均有较大幅度下降,除臭改造效果明显。
    于洪区政府和市水务局全面落实相关工作计划,力争将该区域臭味影响降到最小。一是加强污水泵站及管网管控和清掏,降低污染负荷。市水务局在对仙女河污水厂周边临近井盖进行了逐个排查的基础上,加强仙女河污水厂周边泵站前池清掏工作,减少淤泥淤积,同时将对污水处理厂附近细河上游的揽军泵站、滑翔泵站进行汇水区雨污混接点清理,真正实现雨污分流,避免因汛期泄洪,造成泵站和管道淤泥和污水进入河道。二是清理管网雨污混接,有效降低管网污水负荷.为实现于洪新城地区雨、污分流,缓解污水处理厂处理压力,降低管道臭气释放,于洪区在继2020年投资423.8万元完成南阳湖地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后,2021年计划投资3200万元,继续解决剩余点位的雨污摘除工程。
  1、城东湖街污、雨水干线(3、4标段):施工中标价约1817万元。工程北起沈辽路,南至汪河路,管线全长约2000米。其中雨水管线长约1600米,管径D800-D1200;污水管线长约400米,管径D600。
工程已于5月31日进场,现排水管线施工已完成,正在进行路面恢复,预计8月10日前全部完工。
2、大通湖街污、雨水干线(5标段):施工中标价约646万元。工程北起汪河路,南至阳光路,管线全长约950米。其中雨水管线长约600米,管径D800;污水管线长约350米,管径D600。
  工程涉及与地铁交叉,地铁审批手续于7月14日办理完成,7月15日正式进行工程主体施工,目前工程已完工,路面恢复完成。
3D2LN202104140037于洪区吉利湖街和细河路交汇处的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只有30米,臭气熏天,居民无法开窗。   2021年4月7日,于洪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对仙女河污水处理厂及其周边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查,案件部分属实。
  1、尾水水质稳定达标,无排黑臭污水情况
仙女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指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标准;水厂进出水口均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进水和尾水水质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多项重要指标进行实时监测,未发现该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的情况。于洪生态环境分局每月进行监督性监测,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在日常巡查中也从未发现该污水处理厂排黑色污水情况。
  2、臭气调查情况
污水处理厂臭气调查情况:水厂生产全过程安装了除臭系统,臭气达标,仙女河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工艺中,其脱水间、除臭间、滤池管道、曝气生物滤池、后置反硝化生物滤池、加砂沉淀池、紫外线消毒池、污泥储池等多个工段都会产生臭气。为降低生产工艺臭气污染,水厂分别于2019、2020年实施二次除臭改造,强化除臭效果,一是对厂区所有构筑物实施加盖,在原有一二线除臭间改造基础上又新建两座除臭间,对全厂臭气进行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确保达标排放;二是新建两座污泥贮存料仓,最大污泥贮存能力1000立方米,确保实现污泥不落地;三是2021年以来加强了污泥装车过程监管,在车辆在污泥料仓间装车期间,料仓间大门关闭,车辆走后,在除臭系统未将料仓间臭气浓度降至允许范围前,不得开启料仓间大门。同时保证厂内污泥运输车辆不多于1辆,装满即走不得停留;四是按规定每季度开展第三方监督性检测,监测结果表明,除臭系统排放的废气臭味达到《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的15m排放标准,厂界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厂界废气二级标准,臭气达标。
  水厂周边臭气调查情况:针对百姓关注的臭味污染问题,于洪生态环境分局鉴于污水处理厂除臭工作成效以及日常运行管理规范,已不再是臭味主要来源,对水厂周边环境进行了系统的排查,经查,在水厂西侧细河西岸人行步道旁边绿地内发现有6个污水井,有明显气流,且伴有恶臭气味,在该处井口气味释放情况与居民投诉时间比较吻合,据了解这些井是2020年建成投运的西部污水处理厂污水转输泵站沿线的检修井。
   仙女河污水处理厂积极落实整改。一是继续加强厂区污泥车辆及料仓管理,污泥车满即走,料仓大门常闭;二是将厂区现有两座地下反冲洗废水池纳入除臭工程新增计划,对其通风口等进行加盖封闭,气体负压收集后,引入现有除臭系统处理。同时对厂区内全部地下工艺井排查,密封,防止可能的气体排放;三是针对污泥缓冲池重点臭气源,今年计划对2015年建成的反吊膜与缓冲池池体连接部分重新密闭,剔除风化腐蚀的密封材料,选取优质耐腐蚀密封材料重新对反吊膜与池体连接部分密闭。为进一步降低臭味影响,2023年水厂投入资金两百万,新建了化学除臭设施,对原有设施再次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工程已完工并已调试运行,经三方检测公司检测,检测结果中各项污染物指标均有较大幅度下降,除臭改造效果明显。
    于洪区政府和市水务局全面落实相关工作计划,力争将该区域臭味影响降到最小。一是加强污水泵站及管网管控和清掏,降低污染负荷。市水务局在对仙女河污水厂周边临近井盖进行了逐个排查的基础上,加强仙女河污水厂周边泵站前池清掏工作,减少淤泥淤积,同时将对污水处理厂附近细河上游的揽军泵站、滑翔泵站进行汇水区雨污混接点清理,真正实现雨污分流,避免因汛期泄洪,造成泵站和管道淤泥和污水进入河道。二是清理管网雨污混接,有效降低管网污水负荷.为实现于洪新城地区雨、污分流,缓解污水处理厂处理压力,降低管道臭气释放,于洪区在继2020年投资423.8万元完成南阳湖地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后,2021年计划投资3200万元,继续解决剩余点位的雨污摘除工程。
  1、城东湖街污、雨水干线(3、4标段):施工中标价约1817万元。工程北起沈辽路,南至汪河路,管线全长约2000米。其中雨水管线长约1600米,管径D800-D1200;污水管线长约400米,管径D600。
工程已于5月31日进场,现排水管线施工已完成,正在进行路面恢复,预计8月10日前全部完工。
2、大通湖街污、雨水干线(5标段):施工中标价约646万元。工程北起汪河路,南至阳光路,管线全长约950米。其中雨水管线长约600米,管径D800;污水管线长约350米,管径D600。
  工程涉及与地铁交叉,地铁审批手续于7月14日办理完成,7月15日正式进行工程主体施工,目前工程已完工,路面恢复完成。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于洪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5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沈阳于洪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25324829
邮寄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45号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