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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享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畜牧业恢复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的公示
2022年05月09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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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设施农业和畜牧养殖业恢复生产贷款贴息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1]317号)文件精神,于洪区部分养殖企业因雪灾造成畜禽圈舍倒塌、受损,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有沈阳市于洪区百仕达畜牧有限公司、沈阳市新鸿鑫农牧业专业合作社、沈阳市金畜养殖场和沈阳市于洪区希望养猪场4家企业提出贷款需求,已同有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履行按期支付利息的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

如有异议,可向于洪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祝正彬,联系电话:024-85833815

2_设施农业和畜牧养殖业恢复生产贷款贴息资金审批拨付汇总表.xls

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