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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扑杀等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申请指南
2021年11月01日来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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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1.强制扑杀:生猪饲养过程发生动物疫病且在易感染范围内,施行强制扑杀。

2.强制免疫:养殖场(户)自愿申报,“先打后补”。

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养殖场(户)存在不明死亡原因的动物,养殖环节中未违反相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条文。

二、补贴范围

养殖场(户)

三、补贴标准

1.非洲猪瘟高危猪群强制扑杀标准:

经产能繁母猪补助1200元/头

育肥猪50公斤以上补助800元/头

育肥猪20-50公斤(含50公斤)补助500元/头

育肥猪20公斤以下(含20公斤)补助300元/头

2.强制免疫标准:

补助金额=疫苗单价×疫苗剂量×畜禽数

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标准:

80元每头,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0元,省、市、区财政各承担10元。

四、申请程序

非洲猪瘟强制扑杀及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由动物综合执法二大队机构统计,区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科审核、请款,由街(镇)负责录入“一卡通”账号。

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

五、受理机构咨询电话及时限

区农业农村局:024-85833952

综合执法二大队:024-85833953

受理时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六、补贴结果

2020年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贴正在走发放程序

2020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正在走发放程序

七、监督渠道

区农业农村局:024-85833952

综合执法二大队:024-8583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