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机关名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
具体承办机构:于洪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4-1号黄海花园内行政复议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办公电话:024-25320605
电子邮箱:yhqxzf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