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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2019年04月19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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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区局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创建卫生城相结合,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为重点,通过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广播循环播放、张贴公告、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累计在各集贸市场等发放《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公告》500余份,《致广大经营者的一封信》2000余张。在2018年8月下旬区局加印1400份《致广大经营者的一封信》,发放《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宣传单12000份,发放《辽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15000张,并制作宣传板520个,在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场所发放张贴500组宣传海报,区局共移送线索1件。


今年区局研究部署了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反馈的有关问题的落实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国家、省市领导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完善了市场监管系统内部扫黑除恶周汇报制度,做到及时掌握情况。结合保健品行业整顿“百日行动”、“3.15活动”同期开展扫黑除恶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市民介绍扫黑除恶的相关政策,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向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商户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现场进行宣传。


接下来,区局将加大力度在全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提升政治站位;加强案例、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提升工作技能和效率;提高系统内部各成员单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工作热情。继续推进集贸市场非公党建建设,加强推进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构建扫黑除恶的前沿力量,发挥自身优势,有效的了解黑恶势力的新变化、新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在线索摸排、移交方面,不但要重点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也要重点排查苗头性、隐患性问题,规范建档,积极上报,健全完善多部门、多渠道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机制。健全奖惩机制,对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加强内部纪律检查和督查工作,对在此项工作中履职尽责的要给予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进行追责处理,直至给予党政纪处分。